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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广州自考《中国税制》章节笔记:第八章(4)

来源:深圳自考网 2019-08-29 点击数:

详情介绍

  第八章 财产税制(4)
  
  四、契税
  概述
  1、定义:是在转让土地,房产权属,订阅契约时,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。
  2、征税范围:是转让土地,房产权属而订立的契约
  3、纳税人: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产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。
  4、税率:为幅度税率3%~5%
  5、计税依据: 
  (1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,出售和房屋买卖,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。
  (2)土地使用权赠与,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。
  (3)土地使用权交换,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价格差额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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